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广州南沙全球揽英才 提供逾200个博士以上人才岗位******
中新网广州12月20日电 (王坚 谢子亮)据广州市南沙区政府20日消息,该区已启动“智汇南沙青创未来”——粤港澳大湾区(南沙)面向世界高层次人才线上对接会,建立了线上活动平台,将持续开放三个月,陆续发布岗位需求信息。
南沙区政府介绍,目前,线上活动平台已上线粤港澳大湾区精准医学研究院(广州)、广州先进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等第一批30多家用人单位超200个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
近年来,广州市、南沙区均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全方位支持人才创新就业,其中,南沙推出了新的人才政策体系,给予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高1000万元人才奖励,给予新引进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博士研究生12万元的生活补贴,对新招收的博士后给予最高75万元奖励资助。
同时,《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提出的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鼓励类行业15%企业所得税政策都已落地。
此外,为强化对全区人才服务工作的统筹,南沙以南沙国际人才港为重点服务载体,着力打造南沙人才服务工作的城市名片,成为加速国际化人才集聚的“助推器”。
据了解,南沙国际人才港集聚了“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大湾区(广东)国际人才驿站”等人才服务平台;落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产业园南沙园区,已引入仕邦人力等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8家;集聚粤港澳院士创新创业联盟、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后科技创新(南沙)公共研究中心、海外人才离岸双创基地(合作空间)等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