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文化学者给游客讲述岳飞抗金故事 李兴会 摄
中新网襄阳2月3日电 (李兴会 李素文 王晶)随着电影《满江红》的热映,不少观众开始重温南宋抗金那段历史。连日来,游客争相打卡湖北襄阳古城,与城墙上的“岳”字砖拍照留念。
襄阳作为兵家必争之地,在岳飞抗金战争中地位举足轻重。据《宋史·岳飞传》记载,南宋时期,襄阳为京西重地,一度被金兵占领。岳飞上奏高宗:“襄阳为恢复中原之根本,应当先取。”公元1134年,岳飞率军一举收复襄阳,然后在此招兵买马、修筑城墙,使金兵不敢窥视襄阳。
如今,800多年过去了,襄阳仍然流传着岳飞抗金的故事,古城墙上残留着有关岳家军传说的历史印记。临汉门(小北门)城门洞里的“岳”字砖就是其中之一。
襄阳古城墙上的“岳”字砖 李兴会 摄自从《满江红》上映后,城门洞里的这块“岳”字砖就成为襄城北街的新晋网红,游客们认为这就是岳家军监制的城砖,纷纷前来拍照。
游客张先生说,看电影之前,还不知道襄阳古城墙上有“岳”字砖。看了众多网友评论后,他也忍不住好奇前来打卡探究。
据襄阳市文化学者介绍,襄城古城墙上的“岳”字砖不只城门洞里的这一块,从临汉门城门洞到古治街的这段城墙上,还有30多块“岳”字砖。
襄阳古城墙上不仅有“岳”字砖。2011年1月,襄阳的文化爱好者曾在襄阳城内的一处建筑废墟上,寻得一方当年岳飞专门烧制的告示性铭文砖。砖的正面从右至左铭刻两行文字:“樁辦城塼,不許借用。”意为战备物资,严禁挪用。
据悉,除了铭文砖,当年岳武穆屯兵襄阳修葺城壁(城墙)楼(城楼)橹(瞭望台)等也在襄阳留下遗迹,现今仍保留有老五中门前的柴场子(柴粮交易之所)、西门外的营盘(驻军之地)、樊城西北郊的官田(官方耕地)等地名。(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